佳木斯电机厂关于子公司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公告编号:2017-00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安全级K3类10kV电动机样机鉴定大纲通过评审属于阶段性成果,后续公司将积极开展样机研制和鉴定试验工作,样机试制成功并顺利通过鉴定试验后,公司将及时向国家核安全局上报相关文件和计划,按程序进行10kV核级电动机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信息变更。
2、未来订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2017年1月15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安全级K3类10kV电动机样机鉴定大纲评审会,与会专家对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电机制造厂共同编制的《安全级K3类10kV级电动机样机鉴定大纲》进行了评审。
一、 本次评审会的评审结果
本次评审会,国家能源局应邀参会,来自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华龙国际核电技术公司、中国核电(7.500, 0.03, 0.40%)工程有限公司、核二院、核动力院、中国原子能院、中原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院等单位的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鉴定大纲汇报,审查了鉴定大纲编制说明、鉴定样机选型分析报告和鉴定大纲,经与会专家充分讨论,一致同意鉴定大纲通过评审。
安全级K3类10kV电动机将应用于中广核集团“华龙一号”堆型,该类型电动机是安装在安全壳外的设备,能在正常环境下和地震载荷下以及一些设备规定的事故条件下仍能执行其规定的功能,具有完成反应堆紧急停堆、安全壳隔离、堆芯应急冷却、反应堆余热导、防止放射性物质向周围环境排放等作用。
二、对公司的意义及影响
本次鉴定大纲顺利通过评审,为 “华龙一号” 安全级K3类10kV电动机的鉴定确定了方向,公司后续将积极开展样机研制和鉴定试验工作,样机试制成功并顺利通过鉴定试验后,公司将及时向国家核安全局上报相关文件和计划,按程序进行10kV核级电动机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信息变更。
未来,公司安全级K3类10kV核级电动机设计、制造许可证信息变更后,将具备设计、制造安全级K3类10kV核级电动机的资格,对提升公司核用电机的市场竞争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将对安全级K3类10kV核级电动机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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